发展老年公寓养老意味着老年人居住格局的改变。这种居住格局改变如何与我国旧有居住格局进行接轨,是老年公寓养老发展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难题。
我国目前大多数老年人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所,发展老年公寓养老,尤其发展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意味着一部分老年人放弃原有的住所,到一个相对较新的环境中生活,如何将老年人进行空间移置,也就是说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人住,对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来讲,非常关键。
为此,笔者认为,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问题的解决,当前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其一,房屋置换。
目前,随着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不少老年人已经取得了住房的部分产权,而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又使得这部分住房可以上市交易,这为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提供了一定的回旋余地。
目前可以采取“以租换租”的形式—社区帮助老年人将原有住房出租,所得租金来支付老年人租住独立型老年公寓的费用;另外还可以采取“以旧换新”的形式—即老年人的现有住房与老年公寓的住房进行交换,如果老年人去世之后,收回公寓住宅再将原置换房折旧返还其子女。
利用这些“差价养老”的方式,老年人不仅可以实现人住,还能为自己或后代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可谓一举两得。
其二,“倒按揭”。
在发达国家中,“倒按揭”是一种普遍的做法。退休后的老年夫妻买下或者用原有住宅交换老年公寓中的住宅后,与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在相关机构评估公寓价值和测算人均寿命之后,银行与保险公司每月支付老年夫妻一定的生活费,直到其故世,届时,该住宅归银行等处置。这种“倒按揭”的做法实际上还含有人寿保险的意义。
在我国老年公寓发展中,我们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总之,我们应当以广阔视野探索了;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问题。
我们要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还必须设法把其同家庭养老结合起来。因为家庭养老的精神慰藉功能,是任何一种养老方式所无法替代的。
在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以及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的发展中,我们可以使老年公寓养老与家庭养老有机整合,这主要通过户型设计得以实现。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以及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实现老年人集中居住,但并不排斥一定比例的年轻人人住。
因此,我们可以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实现老年人与年轻人合住。这其中,我们可以采取几代人合住一栋住宅,但彼此以上下层分隔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不住同一住宅,但对门或隔门为邻的形式:还可以采用连体式亲情户型(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利用一栋楼中同一层,设计一套一居室和一套二居室相邻,三居室与一居室为邻或三居室与两居室为邻),这种户型若即若离,子女与老人可以减少磨擦又便于互相照顾。通过以上方式,老年人既可以享受聚合之趣,又可以直普家戚少乐.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