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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14 11:19:41 阅读:次 【字体:

   早在 1984 年 , 世界银行经济考察团在一份报告中曾预言 : 在中国 , 由于每家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 , 将来在子女赡养父母方面将会出现更大的困难。由于生育率的急速下降和人均寿命的普遍延长 ,进入 21 世纪 , 老年人口比例更将显著增长 , 人口老化作为一个社会及经济问题将日趋严重。由于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的变化 , 将来的独生子女即使主观上愿意和老人生活在一起 , 并提供帮助和照顾 ,但客观上也已有些力不从心。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 , 将成为家庭和社会突出的矛盾之一。面对“未富先老 ”条件下的人口老龄化浪潮 ,家庭养老问题成为近几年社会学和人口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 , 中国家庭养老已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有些学者在看到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越来越不堪社会养老重负之同时 , 主张重新提倡家庭养老。特别是在近年来的独生子女问题研究过程中 , 由于第一代独生子女日益临近成家立业的年龄阶段 , 有关城市独生子女养老问题更倍受关注。关于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 , 目前 , 国内学者讨论的主要是自 1979 年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所形成的一代独生子女及其家庭所面临的养老困难。在现阶段 ,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这一概念 , 从含义上可以划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 , 讨论存在着独生子女成员的家庭中赡养者对待老人的观念和行为 ; 另一个层面所涉及的则是 , 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后 , 其子女对待他们及其他老人的观念和行为。对于前一个层面 , 我们自第一代独生子女出现以来就可以对他们的家庭状况展开研究 ; 而第二个层面上的研究到目前为止 , 只能作一些预测与前瞻性的探讨。因为 , 作为政策后果的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在目前 , 还未出现(一般认为 , 2015 到 2050 年是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开始进入老年时期) 。有人提出 , “中国家庭养老的弱化是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弱化 ”, 并认为 , 它相对于“中国现代家庭养老方式来说 , 并不是一件坏事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与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形态相一致的 ,社会变迁赋予了传统家庭养老许多新的形式与内容。这就是说 , 家庭养老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变迁的概念。笔者认为 , 争论家庭养老是否“走向没落 ”,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 目前 , 最重要的是应该讨论在加强社会养老力度之同时 , 如何建立现代的家庭养老机制问题。基于以上分析 , 在此文中笔者要讨论的是 , 城市独生子女在不远的将来所要面临的现代家庭养老问题。尽管这种讨论在目前还存在着许多困难 , 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不断成长 , 独生子女父母越来越临近他们的老年时期 , 对独生子女将要面临的养老问题的研究 , 已是迫在眉睫。

  经济保障方面

  在将来城市家庭中 , 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退休金与养老保险金 , 子女提供的经济帮助居于次要地位。“四二一 ”式的家庭结构变化使老人对独生子女经济赡养能力构成挑战 , “子代中心 ”的家庭观念正在改变家庭经济资源的分配模式。在“反哺 ”老人与满足自己需要、 哺育下一代子女之间 , 独生子女将要面对的是一个两难选择。在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之前 , 有关独生子女对其老人的经济赡养问题 , 笔者认为 , 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首先予以关注。

  1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抚养子女成本和教育投资的不断增加 , 成年独生子女的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 他们有多少经济资源分配到老人身上 ? 特别是在分配过程中遇到困难时 , 他们优先考虑自己和孩子 , 还是优先考虑老人 ?

  2 、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 成年独生子女的经济援助分摊到 4 到 12 个老人身上 , 这种“杯水车薪 ”式的局面能否对老人起到经济保障作用 ?(除老人的正常生活费用外 , 独生子女们所要面对的老人昂贵的医疗费用及殡葬费用也不容忽视) 。

  3 、这种经济赡养以何种形式履行并且在多位老人之间如何分配 ? 可能在传统的金钱援助、实物援助基础上 , 会出现托送养老院、代买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这里我们不得不考虑地缘与血缘关系在这种经济资源分配中的作用 , 即他们的分配是以血缘上的亲疏 , 还是以互动频率为依据 ? 这种分配的差异将不可避免地引起不同形式的冲突问题。另外 , 目前有研究表明 , 城市老人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 , 而且城市老年人的经济收入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准 , 其主要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再劳动收入等。 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 , 老人的收入往

  往成为独生子女成长投资与成家立业的一个经济来源。许多老人甚至还不得不随时面临着来自子辈和孙辈的经济剥夺 , 换言之 , 独生子女家庭中老人的“较高水准 ”经济状况在将来还必须摊薄到下一代甚至孙辈独生子女身上。随着子女中心地位的进一步确立与强化 , 一代

  一代独生子女们组成家庭后 , 他们的两难选择将会越来越艰难。这种“子代中心 ”观念一旦作为一种模式整合到我们的养老文化之中 , 它将对老人的经济保障构成一个巨大的威胁。

  日常生活照料

  老年人往往由于其经济参与和生产力日趋下降 ,处于不得不依赖别人来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一种地位。国内众多大规模调查表明 , 在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中 , 40 %左右依靠的是老伴 , 50 %左右依靠的是子女。绝大多数的老人表示 , 如果有病或年迈体弱 , 希望依靠家庭成员来照顾。而这种 50 %由子女照料的比例 , 是建立在平均每对老年夫妇约有4 个子女的基础之上的。再过若干年 , 当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别人照料他们的生活时 , 他们唯一的孩子 , 象今天这样高比例地给老人提供这种照料 , 在客观上已不大可能。城市化与人口流动将造成一大批独生子女的老人留在乡村或郊区 , 即便是一些居住在城市的老人 ,他们身边无亲人的现象也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有调查表明 , 目前城市近半数的老人与子女共同居住 ,

  但将来独生子女组成家庭后 , 他们面临的首先将是选择与哪方老人一起居住的难题。独生子女对与之共同生活的老人进行生活照料 , 将大大增加家庭主要劳动者的体力与精神上的负担 , 众多的老人将成为独生子女在机遇面前的更为沉重的包袱 , 加大他们机会成本的砝码。而且 , 也可能使一些刚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的妇女又要回到家中。不可避免的矛盾与冲突 , 加上严重的代沟 , 将使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关系更为复杂化。老年父母的日常生活照料、社会交往、情感慰藉 , 以及生病、伤残等特殊情况的料理 , 等等 , 在传统上都主要靠家庭来承担的问题 , 将不得不成为家庭养老过程中的系列难题。采取分开住但又相邻(即称之为“分而不离 ”)方式居住的老人在城市越来越多 , 这是为许多学者所倡导的一种居住方式。将来对老人的日常照顾 ,也体现在不与老人一起居住的独生子女经常到老人居所看望上面。相比而言 , 这种“网络家庭 ”将既能使老年人与其子女家庭保持往来 , 相互支援 , 又可以避免由两代人在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所形成的各种矛盾和摩擦。尽管如此 , 在将来的独生子女为主导的城市家庭中 , 沉重的负担使以这种方式居住的老人将也难指望得到独生子女如何周密的照料 , 而且其实现还必然要受到诸如住房、户口、生活习惯 , 等等方面客观条件的限制。国内外的一些独生子女研究者大部分认为 , 中国的独生子女身上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娇生惯养、懒惰、自理能力差等特点 ,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即他们成年后会不会照料老人 ? 或者说 , 他们在照料老人过程中有没有足够的耐心 , 他们是否具有必要的知识与技能来胜任照料工作 ? 这同样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精神保障方面

  近来 , 在人口学界提得较多的健康老龄化 , 指在老龄化社会中多数老年人处于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的健康状态。未来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 , 部分老人的经济来源可能不成问题 , 独生子女 ”反哺 ”的重点从物质向精神转移。将来老人的精神保障问题 , 既存在由于年龄原因而产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也存在着社会交往、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变化给老人们带来的心理失调 ———将来的老人不会再有“儿孙绕膝 ”的幸福感 ,他们独自在家的情况更为普遍 , 独生子女们一般都忙于家庭外的工作 , 这使老人们精神方面的孤独感更为严重 ; 以子代为中心的独生子女家庭中 , 传统的家长权威会发生转移 , 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断弱化 , 他们会产生更强的失落感 ; 多个老人的养老期望都指向一个独生子女家庭 , 老人们之间会产生被保障地位的争夺 , 受冷落感也不可避免 ; 生活在楼房单元里的老人与外界的接触偏少 , 独生子女家庭亲友探望也可能较少 , 社会交往频率降低 , 造成老人们的精神方面的苦闷。

  由于家庭成员的减少和家庭结构倾向于简单化 , 独生子女家庭代际之间的隔阂会呈现加剧的

  趋势 , 这也促使老人们产生一些精神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 , 支撑着大多数老年人退休后精神生活的是家庭成员间正常的交往。但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 ,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开始动摇 , 老年人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受到严重挑战。独生子女家庭观念的改变和外出发展的自主性增强以及小家庭的大量生成 , 使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养老责任承担者与被养老人之间处于疏离状态。同时 , 社会经济高速运转 , 引发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思想观念和家庭关系的变化 , 动摇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机制 , 也使建构一种新型的、与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相适应的现代家庭养老机制成为必要。

  法律与道德

  1980 年 9 月 25 日 , 中共中央发布了《 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 》, 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同时 , 指出“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 到四十年后 , 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 , 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生育率降下来了 , 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 , 国家为老人建立法律保障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婚姻法第 15 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力 。1996 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肯定了家庭对老年保障的作用 :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 ,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法律规定了家庭在养老上的责任 , 但要切切实实实施起来 , 成为将来独生子女们的自觉行为 ,尚需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在将来的独生子女家庭里 , 老人与子女及老人之间的家庭矛盾的日益尖锐 , 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更为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款来切实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受赡养扶助权 , 房屋使用权 , 婚姻自由权 , 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 , 以及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权益。中国传统的“孝 ”文化、崇老文化正在衰退。从伦理道德方面看 ,“唯父是从 ”的观念转变为追求个人发展 ; 绝对服从变为平等对话。在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导的城市社会里 , 道德在维系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方面不仅相当软弱 , 而且道德的多元性与

  模糊性也会弱化其约束作用。传统的家庭养老道德观念同样在经历着巨大的变革 , 而能适应独生子女家庭占主导社会的新型道德模式还有待形成。在大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之前 , 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和教育 , 树立起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为老人谋福利、与老人共欢乐的社会风尚。近几年来 , 我国倡导的“三德 ”建设 ,

  尤其是家庭美德建设 , 可以说是重视新型养老道德的一个社会行动 , 也是我们正在建设中的有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部分。

  结论与思考

  第 52 届联大通过《 99 年国际老年人的行动框架 》, 并把“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 ”确定为国际老年人年涵盖一切的主题。这一口号在我国具有更为丰富的含义。与其他国家人口老化过程相比 , 我国人口老化是高速的 , 老年人口规模是巨大的 , 是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带着同样复杂的独生子女问题步入老年社会的。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老年社会保障、人口控制与人口老化的矛盾 , 将是一个跨世纪性课题。当第一代独生子女正式面临他们的家庭养老问题时 , 他们首先遇到的会是一种两难的境地 : 一方面 , 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国家的建设少不了正常的人员流动 , 离不开成年独生子女的辛勤劳动

  和无私奉献 ; 但另一方面 , 未来社会中老年人口大量出现 , 当大批成年的独生子女无暇顾及他们的老人 , 甚至远离他们的父母的时侯 , 独生子女家庭中老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将面临严重的挑战。无论是从老人的经济保障、日常生活保障方面 , 还是从精神保障方面来看 , 家庭的作用将日益下降 , 独生子女家庭都会在不远的将来要产生一系列的养老危机。如何展开对策研究 , 如何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 , 是在这一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之前就应

  该认真研究探讨的。笔者认为 , 我们将来在重视家庭养老的同时 ,应同样重视社会养老体系的建设 , 鼓励老人自我保障。使家庭养老与社会保障、自我保障平衡发展 , 相互补充 , 以解决将来的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养老难题。在家庭养老方面 , 笔者认为 ,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尊老、爱老、养老的教育 , 发扬中国文化中在家庭养老方面的伦理道德优势 , 建设我们以“家庭美德 ”为核心的养老文化 , 这是很有必要的。其次 , 随着经济的发展 , 我们要致力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解决老年人的经济保障问题 , 让独生子女家庭充分发挥

  养老中的照顾与保健职能 , 这是提高家庭养老质量的根本途径。第三 , 引导独生子女父母对我国老龄化趋势有充分认识 , 并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早作考虑 , 以诸如购买养老保险、储蓄等方式未雨绸缪。第四 , 各级福利设施将要顺应老人及照顾者的需要 , 不断地扩服务功能 , 提高护理质量 , 降低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另外 , 我们的社会也应有明确的制度和法律依据 , 让独生子女家庭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来维系家庭养老机制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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