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院种、养、加工及一切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产业转让、租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施一支笔批阅准则,一切开支均需报院长批阅,严重开销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评论,并报上级同意。
3、开销凭据(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有必要契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实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禁止挪用公款,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自己。
5、院里一切的固定资产都要挂号造册,其它产业要有产业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养老院的款、物等,严厉依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准则不能超过200元。呈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补偿。
7、财会人员要毋忝厥职,严厉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实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政开支批阅中,要严厉依照财经纪律就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助和什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事务交游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必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抗各种不正之风。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准时查看身体,厨房内禁绝吸烟,洗刷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坚持疏通。
2. 严厉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隔运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物时必须清洁、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 严厉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洁净光亮。
4. 购入食物质料要坚持鲜活。禁止运用腐朽、蜕变食物。
5. 购入的包装食物和食物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商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标准、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运用方法等,禁止运用超越保质期或保存期食物。
6. 食堂一切收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发生)检验,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检验员、食堂收货员一起签字后报院长审阅。
7. 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能够代为烧制。
8. 食堂每周制定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评论同意,后严厉执行,并要上墙发布(包含种类、数量、装备)。
9. 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物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种类,并针对自己进食喜爱记好档案。
10. 严厉准时间开饭。